前期准备与申请
成立筹备组
筹备工作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特殊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以下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需满足“双三分之二”参与,且参与业主中“双过半”或“双三分之二”同意):
建议业主在成立过程中保留书面记录、公示文件等证据,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或行政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