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质量问题处理】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您提出的问题,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墙面渗水
地板起翘
结论:
行动建议:
风险提示:请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微信、短信、邮件等),避免口头承诺。若开发商以“已过保修期”等理由推脱,需核实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发生,并及时固定证据。